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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宣!人社部发布5类休假标准

发布时间:2019-08-02 17:21:27 作者:admin

        国家税务总局传来好消息!为了减轻财务工作量,总局一次性公布多项利好政策。

       具体有哪些内容呢?快随我们中公财经小编一起看看吧,会计人抓紧时间学习!

重点内容:

1、即将取消发票丢失登报声明;

2、报税盘锁死,网上将可解锁;

        具体是怎么回事,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!

1.税总将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,发票丢失,无需登报声明!

       2019年7月23日上午,国家税务总局举行新闻发布会,重点介绍上半年税务部门落实减税降费、组织税收收入和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等有关情况。

发布会上对外承诺: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!具体内容如下:

       为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负担,继2018年底以来分两批取消35项税务证明事项后,近期再取消25项税务证明事项。其中,有5项属于原本需要纳税人专门通过第三方取得的证明,如发票丢失登报作废声明等;其余20项是原本需要纳税人提供的自有法定证照等资料,如个人身份证明、办理变更税务登记时需提供的营业执照等。

       查询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发布的有关文件,没有发现发布会上公布的取消发票丢失登报声明的的规定。估计发布会上说的“近期”应该是“不远的将来”,我们也只能密切关注总局的政策动态了

       不过,关于发票丢失该怎么处理的事项,不妨先做一个系统的政策梳理,供大家参考。

01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

       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,不需要统一在《中国税务报》上刊登“遗失声明”,但仍需要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的规定及时报告税务机关,并登报声明作废。

02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的其他发票的处理

    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发票,其他发票丢失,同样适用该文件的规定,即“使用发票(注: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答疑回复,使用发票的单位包含销售方和购买方)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。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,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,并登报声明作废”。

03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要开票方重新开具

       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,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,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;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,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,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。

       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,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,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。

2报税盘锁死网上即可解锁!会计不用跑来跑去了!

      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文件指出: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,可网上申请解锁,税务机关根据规定流程核实处理,排除风险后及时解锁。

八、推行纳税人网上解锁报税盘税务总局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,增加纳税人端异常清卡解锁功能,纳税人报税盘异常锁死时,可网上申请解锁,税务机关根据规定流程核实处理,排除风险后及时解锁。

       会计人再也不怕报税盘锁死了!这个措施真的能让会计人感受到幸福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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